2014年8月2日 星期六

【國內新聞】8/1,同志衝戶政




目前世界上已經有17個國家將同性婚姻合法,法律應作為保障人權的依歸,而非壓迫人權的工具。8月1日七夕情人節前夕,將近三十對同性伴侶於早上現身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手拿著婚姻書約一同去櫃檯要求登記結婚。


其中有兩到三對同性伴侶真心想藉此讓國家機關知道民法不修法的結果,將會使真心相愛的同性伴侶無法結婚,確認欲進入訴訟程序。但因台灣現行民法修正草案仍在立法院延宕,因此辦理結婚的同性伴侶皆收到拒絕處分書。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籌組的義務律師團將代表其中3對同性伴侶,提請准許登記結婚之訴願,目標是透過司法訴訟途徑,爭取台灣同性伴侶的婚姻權。此外,仍試圖進行行政訴訟,願意以法律救濟的方式繼續拼搏。或者希望由大法官釋憲,以求繼續推動婚姻平權草案。

婚姻平權訴訟律師團召集人、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表示,將與潘天慶、陸詩薇幾位律師組成律師團,協助同性伴侶採取法律行動,且模擬法庭也宣告《民法》限制同性伴侶結婚、收養子女等相關規定違憲。召集人許秀雯律師呼籲政府及司法應參考民間版釋憲文,讓我國邁向婚姻平權。

台北市民政局局長黃錦茹表示,台北市政府尊重同志訴求,但仍會依照現行中央主管機關法令處理;目前民法修正草案仍在立院審議中,如果法案通過,民政局將配合辦理。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主任林聰明則指出,電腦的戶政系統是依照民法1男1女婚姻來設計,因此同性要登記結婚,從輸入身分證字號時就出現問題,系統無法送出。他們尊重伴侶盟今天的行動,但希望能夠不妨礙一般民眾辦事。



僅管在場有民眾抱怨耗費公務時間,主辦單位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發言人簡至潔表示,到戶政事務所進行結婚登記是一項完全合法的行動,同志身為公民即有權使用戶政服務、申請結婚登記。況且,台灣一天沒有婚姻平權,成千上萬的同志伴侶就得「非常不方便」的動用所有個人資源,即使如此也不見得能夠保全家庭,希望到戶政事務所辦事稍被拖延時間的群眾,可以體會同志長年來被排拒於國家體制大門外、不得其門而入的心情。

許秀雯律師表示,世界各國實現婚姻平權的途徑大致上有立法與司法兩種,伴侶盟草擬的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目前遲遲尚未排入議程,但「平等不能再等」,此次伴侶盟發起同性伴侶到戶政機關集體進行結婚登記行動,主要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同性伴侶真實地存在於台灣社會各個地方,也有結婚成家的渴望與需求。雖然今天同性伴侶無法順利登記結婚,但這麼多同性伴侶「被公家機關拒絕登記」的事實本身已相當程度凸顯婚姻制度排除同志伴侶的不公平與荒謬,後續選擇進入訴訟程序的個案,也將進一步凝聚平權運動挑戰現行司法體系、謀求改革的動力。

其中參與登記結婚的陳欣潔說,「我可以隨便就和路上的陌生男性結婚,但是我和陳淩(女性伴侶)住在一起這麼久,卻遭到拒絕,真的很不公平。」而其中女同志方敏的媽媽出席當證婚人,並將對戒贈予這對新人。方敏的媽媽說,「因為我愛我女兒,希望她快樂就好。」

(撰文、攝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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