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國內新聞】史上最扯違法觀光飯店-美麗灣渡假村爭議大事紀



2012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確認美麗灣渡假村為違法開發後,台東縣政府卻玩弄環評程序,於2012年12月補辦第七次環評審查會,火速讓美麗灣再度就地合法。2013年當地居民再次向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行政訴訟,歷經高等行政法院一年多審理,今日(10月28日)下午4:30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以三個理由再度判決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應「撤銷環評」,認定美麗灣就是實質違建。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中指出:

(1)美麗灣旅館興建與營運過程可能造成供氣品質、噪音、水質、廢棄物等環境影響,確有影響當地居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權可能性,從而認可原告林淑玲等14人適格提起環評撤銷訴訟。

(2)環評委員扣除三位(環保局局長、建設處處長、農業處處長)應迴避官員,僅剩人5人,不足全體委員半數,環評不得決議。

(3) 此案於第一階段環評審查以有條件通過為審查結論,然只要開發案對於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二階環評審查。

讓我們帶你來看美麗灣渡假村爭議大事紀,讓你了解反美麗灣運動的始末。



(圖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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