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 星期二

【國內新聞】上班族最大生存危機!別以為這些不關你的事!



上班族們,你以為國道收費員、華隆關廠工人都不關你的事嗎?

根據現行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這樣的法條乍看之下,目的是保障勞工基本權益,所以才規定工作未滿6個月的員工工資為「最優先受清償」之債權。但是,既然已是最優先清償,為什麼這10幾年來還發生眾多關場工人抗爭呢?



2014年5月18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在凱道舉行辦桌感恩活動。

原因就是所謂「最優先受清償之工資」,僅限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的部分,也就是說,其他部分就落入普通債權,清償權一定在抵押權人之後。當一家公司倒閉或外移時,對勞工而言,最大的問題便是,你的工資、退休金等「勞動債權」能不能拿得回來。然而,公司欠的債務可能不只是「勞動債務」而已,若欠下其他債務,當這些債權人同時索償時,法律規定的清償順序為何呢?答案是:先還「政府」,再來還「銀行」,最後才是「勞工」!

基本上,公司會弄到破產或歇業,都是資本不夠抵債的,等到拍賣公司廠房資產,得到拍賣款之後,這些錢,抵押權人都不夠分了,怎麼可能會有剩給普通債權人來分呢?於是,等輪到償還勞動債權時,公司財產早就被各個銀行瓜分乾淨,再加上不肖廠商幾乎都會在正式破產之前,掏空公司所有資產,將資金轉移到新公司或個人名下甚至是海外,以躲避正式破產後法令上的債務追討,讓勞工的權益更加難以保障。

2014年5月18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要求勞動部對兩年前向關廠工人興訟道歉


因此,勞動基準法第28條修正案中,主要有兩大修正重點,第一提升勞動債權清償順位,第二,擴大優先清償的勞動債權範圍,其中又以提升清償順位最為重要。

或許,看到這裡你還是覺得事不關己,這是藍領勞工的事,不會發生我這個白領上班族的身上;但事實上,無論你是上班族還是服務業,只要是受雇者都有可能遇到這種情況,也就是說,當有一天你的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而倒閉時,你在這個職位上打拼、奮鬥許久應得的工資、退休金都會化為烏有,你好幾年來的付出血汗都會像泡沫一般消失、蒸發。







對此,「中華民國離職勞工互助會」與獨立創意團隊「RulesCreative」在募資平台flyingv上舉辦了「上班族生存組」活動。讓人耳目一新的是,此次活動並不主打過往工運的悲情牌,而是換個角度,透過時下最流行的詼諧嘲諷方式來製造話題,替可能隨時面臨失業困境的勞工朋友,設計一組實體的失業急救包;以「上班族生存組」的創意概念來包裝,呼籲廣大勞工、受雇者、上班族意識到「身為勞工的自己,根本沒有政府受到保障。」根據創意團隊「RulesCreative」的設計師透露,與其成功募資,更希望大家藉由活動資訊了解他們想傳達的訊息。「我們不希望鼓吹購買,而是希望爭取更多的曝光,讓大家知道關注勞工權益就是關注自身權益!」


「上班族生存組」活動頁面:https://www.flyingv.cc/project/4705


(撰文:Kenzo / 圖片來源:Kenzo,RulesCreative提供)








1 則留言:

  1. 勞基法這個東西長久似乎只是成為資方計算加班費的基準跟避免被罰款而已,看看國內各大廠商待遇優於勞基法的真的是寥寥可數...每次要修法工總頭子就會出來打壓...喊著要修法的又縮頭回去...每隔幾年同樣的情形就會重演!是真不知民間疾苦還是演戲騙選票?
    民國 83年政府公布台灣省最低生活費為 5XXX元...
    民國102年政府公布台灣省最低生活費為1XXXX元...
    每年成長的GDP去哪了?民間薪資水平仍然跟20年前畫上等號!
    勞基法要不要乾脆改名為低收入戶認定基本法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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