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說明文字 |
今日環保署進行「台東縣成功鎮『滿地富遊樂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該案緊貼著比西里岸(三仙台)沿海自然保護區開發,環境影響堪慮,成為指標性東海岸大型開發之一。其於91年通過環評並完成水土保持工程設施後,因經濟不景氣,已暫停施工十年餘,如今向台東縣府申請建照準備再度動工,而重新引發爭議。
沿海保護區開發案又一
由於本案已延宕十年,停工、復工程序混亂不清,也因規避環境監測被罰款,與會單位皆對程序提出諸多質疑。其中台東三仙社區發展協會、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提出了書面意見,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環境資訊協會等皆出席關心本案進度。
90年代因促進觀光發展,政府通過許多位於沿海保護區環評,本案即與著名的東海岸爭議案件--美麗灣渡假村、都蘭灣七個大型開發案一樣,位於花東沿海保護區中的「一般保護區」。甚而有之的是,它距離海岸僅十數公尺,不僅與另一大型開發「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相連,也緊鄰著法規更嚴謹的「自然保護區」(見圖一、附件一內文)。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依環評法第16-1條,環評通過後三年若未動工,開發單位應向環保署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而非只是簡易的「開發變更對照表」,雖然本案因曾動工而不構成16-1之條件,但情境等同於十年未動工。東海岸環境問題如今比十年前嚴重許多,本案卻因十年前通過環評,已無任何行政程序可再檢討環境影響,無怪乎像美麗灣渡假村的錯誤一犯再犯。
開發單位(滿地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回應,自91年環評通過後,隔年即申請水土保持計畫以及雜項執照通過,並於93年拿到水土保持計畫完工證明書,其後乃因台東縣政府進行土地變更編定以及東管處請部分用地無償使用等程序,所以才遲遲未有實質動工,直至103年2月才申請停工,自認並無違法問題。
陳年老案程序混亂
開發單位表示,申請這次的開發內容變更,主因土地資料由130筆合併為29筆,以及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希望取得其中7筆土地以及543、544地號部分土地無償提供,以便拓寬緊鄰滿地富預定地的芝田路,作為共同使用。然而,因已取得雜照、建照亦在申請中,無論「開發變更對照表」是否通過,取得建照後即能重新進行開發。
環評委員中的劉小蘭委員及龍世俊委員提及,543號地原為國土保安用地,申請變更為交通用地後,是否使綠地減少、如何補償等等,開發單位應說明清楚。主席廖惠珠則向開發單位提醒,即使這次的會議與動工無關,變更內容對照表報告書仍應述明申請理由,才不致於造成一般民眾的誤解。
針對多項質疑,開發單位表示委屈並解釋,主要是因為東管處及台東縣政府土地變更編定程序才進行這次會議,屬於被動配合,政府單位流程如此繁複,他們不排除收回東管處543和544兩塊地號部分使用土地的提供。東管處則表示,兩塊土地面積相當小,且拓寬工程已經完工,該地僅作為路肩,若未來開發單位無法配合,就恢復成國保地,種植綠林為主。
東管處的回應使會議現場一片嘩然,環評委員們多認為,國土保安用地變更為道路,應先經過營建署區委會的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相關審核,有必要再送環保署。雖然東管處回應營建署指示應先經過環保署,眾說紛紜下,最後結論主席仍裁示,請開發單位再釐清相關用地及主管機關問題。
呼籲滿地富勿入「佔據海岸第一排」之行列
滿地富公司表示,已於今年七月向台東縣政府申請建照,「我們就是要開發了,一定會動!」。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花東沿海保護區開發問題沈重,除了公民團體及在地社區往往抗爭到底,政府機關行政疏漏怠惰造成投資不利的爭議也比比皆是,況且十年來台灣社會氛圍不斷改變,原住民族文化權益優先以及誓言守護海岸環境的聲浪日益水漲船高,如今已是大眾主流觀點,呼籲滿地富公司勿輕易加入這場混戰,以免惹一身如美麗灣渡假村的臭名。
(圖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