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國內新聞】勞動條件惡劣 外勞要求認定工時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移工聯盟18日與多位外籍勞工到勞動部陳情,呼籲勞動部將家事外勞納入勞基法保障,據了解,在台家事外勞不僅工時長、薪水低,甚至有人3年沒放過假;對此,勞動部強調,一向重視外籍看護工的權益,目前正在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立法,除了立法,也將持續進行勞動檢查。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台灣近年因照顧人力需求增加,引進越來越多家事外勞,根據勞動部去年調查顯示,這些家務工每天平均工時高達14至18小時,薪資卻仍停在17年前的新台幣1萬5840元,且多數人來台3年沒放過1天假。一位來台8年多的越南籍移工黎明德在養老院工作,她自己1個人就需照顧8到12位老人。不止如此,每個月還只能休1天假,勞動條件十分惡劣,但每次反映時,雇主就威脅要送她們回越南,最後只好隱忍。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謝倩蒨表示,家事外勞因在家工作,要取得工時記錄有困難,何時工作、何時休息不易認定。對此,台灣移工聯盟表示,勞動部總以「工時難以認定」為由拒絕將家務工納入勞基法,但日前卻公布外勤工作者的工時認定原則,證明勞工可「以任何形式記錄工時」,以此確認工時及加班費;既然如此,家務工工作環境甚至較外勤工作者更穩定,更容易記錄工時,勞動部應比照辦理將家務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外籍移工最基本的勞動條件。


(撰文:Kenzo)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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