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憲改?
國民黨九合一大敗,六都之中僅拿下一席,對手民進黨卻拿了四席,隨後行政院長江宜樺引咎辭職,馬英九也辭去國民黨主席,從結果看來,國民黨無疑大大失去民心。選後不久,前立委林濁水、文化大學姚立明召開記者會,指出根據調查,有近七成民眾認為現有憲政體制無法解決政治問題。姚立明表示,藍綠長久以來的惡鬥,是制度造成,如果改成內閣制,各黨派便會尋求最大共識,相互合作、妥協。
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與目前同額競選國民黨主席的朱立倫,也就成為眾人焦點,看他們兩人是否能帶領藍綠,為台灣政治寫下新的一頁;而兩人目前雖然看法不盡相同,但方向大致一樣,而未來是否真能走向內閣制,考驗的則是台灣人民以及各政黨的智慧。而要了解憲改,就要先認識各式各樣的政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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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總統制:
總統制國家中,總統是國家元首,同時也是握有最高行政權力的首腦,若是在國會中多數黨與總統一致,則實行政策較為容易貫通;反之若反對黨多於執政黨,責政策施行就容易遭遇阻礙。有法定任期,而在任期中很難使其下台。此外,總統是民選的,所以總統必須向選民負責。
而國會也是民選出來的,所以國會必須向人民負責,而國會可以利用權力來制衡總統,避免總統胡搞瞎搞,把國家搞亂。用台灣來比喻,馬英九除了是公民選出來的總統,同時也是行政院長,而立委也是公民選出來的,所以馬英九以及立委們都必須向公民負責;而若是立法院中國民黨佔多數,則馬英九很容易就能施行政策,若是民進黨或其他在野黨等佔多數,則馬英九的發展就會處處受到制衡。雖然馬英九一直施政錯誤,但要透過罷免案讓他下台非常困難,只能讓他做滿之後再由人民選出新的總統。
總結來說,基於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各自獨立,避免任何一方權力過大,導致形成獨裁,目前世界上最典型的總統制國家就是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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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內閣制:
內閣制起源於英國,最大特色是國會議員同時也是政府官員,而國會多數黨的領袖通常就是首相(或稱總理),由總統任命。首相是一國最高行政首長,握有實質施政權力。而國家元首(總統)通常沒有什麼實質權力,就是一個儀式性的角色而已,如接見外國使節、「任命」首相。
相對於總統制中,最高行政首長(總統)任期未滿很難讓他下台,內閣制隨時可以透過罷免讓最高首長下台;而國會中如果執政黨佔大多數,可以很容易通過法案施行政策,反之則一樣處處受阻礙,而若是任何政黨比例都不高,則必須透過結盟來拉攏其他政黨以取得首相地位,組成聯合政府。
一樣用台灣來比喻,假設馬英九今天是總統(先不論他如何當上的),他就必須任命在立法院中的多數黨領袖,也就是王金平來當行政院長(握有實質權力的元首),而其他的立委同時也是內閣官員。而若是王金平幹得不好,立法院內隨時可以透過罷免將王金平這位「行政院長」撤換下台。
目前最典型的內閣制國家,就是英國,國家元首是伊莉莎白女王(僅有儀式性作用),而有實質權力的卻是首相卡麥隆(同時也是議員及共和黨的黨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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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雙軌制(雙首長制):
上述內閣制的國家元首並沒有實質權力,只是儀式性,而雙首長制最大特點就是:國家元首也握有一些權力,而不是只能做做樣子的角色而已。雙軌制最著重在總統與國會的關係,總統是否任命國會多數黨其中一人當首相。
假設國會多數黨就是總統所屬政黨,那麼首相跟總統就連成一氣,做什麼都順利;如果在野黨佔國會多數,那麼首相便與總統不同政黨,可是大部分實質權力在在野黨手中,總統就會很不方便;而如果國會在野黨佔多數,總統還任命自己政黨的人來當首相,那麼法案便會常常遭到推翻或是受到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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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套用到台灣,便會出現幾種情形:
一:總統馬英九任命國會多數黨黨魁(假設)王金平擔任行政院長,那麼馬英九要做事很方便,因為都自己人,喬事情很簡單。
二:假設蔡英文當選立委,且民進黨席次絕對多數,總統馬英九就必須任命蔡英文當行政院長,此時實際上的權力握在蔡英文手中,因為她是國家「首相」,而馬英九的實質上的權力卻少得可憐。
三:假設民進黨在立法院席次過半,但馬英九仍然執意任命王金平為行政院長,那麼馬英九或王金平的發展就會處處受到反對,綁手綁腳。
情形二,在政治學上被稱作「左右共治」,而最典型的雙首長制國家,便是法國。
台灣的情形比較特殊,並非典型的政體類型,表面上看上去好似總統制,但卻又好像雙首長制,那是因為中華民國是基於「五權分立」跟「憲法」的原因,造成台灣較為非典型政制的情形,下面可以將「行政院長等同首相看待,會比較容易理解」。
台灣與總統制的相似之處:
一:總統握有實質權力,並非儀式性地位。
二:總統及行政院長若與國會(立法院)的多數黨屬於相同政黨,則法案容易通過,反之亦然。
三:國會可透過多種手段制衡總統的權力。
四:總統有任期限制,不易下台。
五:中華民國總統能夠指導政策方向,卻又不用對人民負責,只有行政院必須對立法院負責。
一:總統握有實質權力,並非儀式性地位。
二:總統及行政院長若與國會(立法院)的多數黨屬於相同政黨,則法案容易通過,反之亦然。
三:國會可透過多種手段制衡總統的權力。
四:總統有任期限制,不易下台。
五:中華民國總統能夠指導政策方向,卻又不用對人民負責,只有行政院必須對立法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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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雙首長制的相似之處:
一:跟據憲法,最高行政機關是行政院,所以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長,並非總統。
二:行政首長由總統任命。
三:陳水扁曾經指派國民黨的唐飛擔任行政院長,也可算是左右共治,不過不久後因為理念不同,換回了民進黨的張俊雄。
綜上所述,台灣表面上是雙首長制(有總統及行政院長),但骨子裡其實是偏向總統為大的總統制,用現今的狀況來看,總統是國民黨、行政院長是國民黨、立法院多數也是國民黨,行政權、立法權幾乎掌握在國民黨手上,卻缺乏有效的制衡手段。
總統做不好,要讓他下台只有罷免,但光是立委提案這一關便已難如登天,尤其國會佔多數的情況下根本不可能提案成功,遑論全民公投,因此,總統這個位根本是穩如泰山。
行政院長做不好,人民也無權罷免,只能靠他自己請辭,而請辭之後如果又被總統任命一位更差的,如此惡性循環,永無天日,且行政院長充其量是傀儡而已,基本上還是總統作主。
本文未完待續,下一篇將介紹台灣選舉制度與未來憲改可能面臨的問題。
(撰文: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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